南通崇川区社保补助金领取条件
南通崇川区社保补助金由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发放,针对符合条件的失业和低收入失业人员提供生活保障。
*
失业人员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享受失业补助金:
- 具有南通市崇川区户籍或常住证;
- 已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
- 失业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不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倍;
- 失业登记满30天且未重新就业,且个人求职经历真实有效。
*
低收入失业人员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的低收入失业人员可享受低收入失业补助金:
- 具有南通市崇川区户籍或常住证;
- 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6个月;
- 失业前12个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 失业登记满6个月且未重新就业,且家庭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
南通崇川区社保补助金领取流程
符合条件的失业或低收入失业人员需按照以下流程领取社保补助金:
*
1. 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应当在失业后14天内到南通市崇川区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并提交相关材料。
*
2. 失业认定
失业服务中心将对申请人的失业情况进行认定,符合条件的予以认定为失业人员。
*
3. 申请补助金
失业人员在失业认定后,应当及时到指定银行开户,并向就业服务中心提交失业补助金申请表和相关材料。
*
4. 发放补助金
就业服务中心审核申请资料无误后,将按规定向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或低收入失业补助金。
*
5. 领取期限
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期限一般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低收入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期限为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