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社保转回东莞的流程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省际间转移接续有关事宜的通知》(人社厅办发〔2019〕18号)文件规定,参保人在异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后,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可以申请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至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
中山社保转回东莞的流程具体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户籍在东莞;
2.在中山缴纳社保满6个月以上;
3.中山社保已缴费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转入时间节点;
4.无欠缴个人社保费情况。
二、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东莞市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中山社保参保证明(可通过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微信公众号查询、打印);
4.参保人社保卡或银行账户信息。
三、办理流程
1.准备好所需材料,前往东莞市社保中心(地址:东莞市行政服务中心10楼)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2.提交材料并填写《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省际间转移接续申请表》;
3.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4.中山市社保中心接到转移接续申请后,将在规定时间内将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账户资金转移至东莞市社保中心;
5.东莞市社保中心收到中山市移交的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账户资金后,将参保人纳入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
四、注意事项
1.参保人在参保地社保缴费到规定期限后方可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2.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后,中山市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并入东莞市;
3.参保人社保卡需在东莞市激活后方可使用;
4.社保转移接续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东莞市社保中心或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常见问题
问:中山社保转回东莞需要多长时间?
答:一般情况下,办理中山社保转回东莞手续需要10个工作日左右。
问:中山社保转回东莞后,我的医疗保险待遇会受到影响吗?
答:不会。社保转移接续后,参保人的医疗保险待遇不受影响,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问:如果我在东莞找到了工作,可以先参保再办理中山社保转移接续手续吗?
答:可以。参保人在参保地找到工作后,可以先参保,然后在社保缴费到规定期限后办理中山社保转移接续手续。